程氏家训
吾之子嗣:
一.莫不孝二亲。
二.莫弃本逐末背毁师长。
三.莫盗贼累耻先灵。
四.畏四知为人仁义。
五.远五刑莫犯刑戮。
六.政宽以调民。
七.躬事廉俭敦厚自裕。
八.勤习经艺引文自饬。
九、用九思立德。
十.无忘好善。
注:程氏家训为晋程延在修家谱时制订,以示子孙后代遵守。曾载程氏新安统宗谱.为伊川29世孙程毓梅所录。选自《二程故里志》,程鹰、张红均著,河南大学出版社,1992年出版。
程延,字孝长,程伯符第四十三世孙,西晋大臣。程毓梅,伊川29世孙。
译文:
程家的后世子孙,要做到:一、不要不孝敬父母双亲;二、不要忘恩负义背地里诋毁老师和长辈;三、不要做盗贼使先祖蒙受耻辱;四、要敬畏“四知”做到为人行仁义之事;五、要远离五刑不要干违法犯罪之事,以免遭到杀戮;六、为政做官要宽厚以教化百姓;
七.自己要做到廉洁节俭敦厚诚实;八、要经常学习儒家经典以警戒自己;九、要用孔子做君子的标准来修养自己的道德。十、不要忘记要多做善事。